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,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,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自2010年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(香江学者计划),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。现将做好我校2018年度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“香江学者计划”主要内容
“香江学者计划”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,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,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,为期两年。2018年选派60人,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,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、住房补助、科研补助、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。
“香江学者计划”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需在派出单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请人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(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)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、科研人员,并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。
(二)思想品德端正,身体健康。
(三)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。
(四)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。
(五)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。
(六)专业领域:基础研究、生物医学、信息技术、农业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先进制造、经济学、法学、管理学等。
(七)此前未获得此项计划以及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”、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资助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。
(八)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;在职人员(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)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。
三、遴选原则
个人申请,单位推荐,专家评审,择优录取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查看岗位需求
申请人可查看港方提供的“2018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”(见附件1)。
(二)下载并填写申请表
申请人于2月10日至3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,进入“业务工作办理——国外境外交流项目”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,介绍性文字要准确、写实、重点突出。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、等级、位次(用“位次/人数”表示);著作、论文需注明出版社、发表刊物名称,合著的需注明位次。
(二)准备纸质材料(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,最后统一由人事处负责装订)
1、《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申报表》(附件2)。
2、身份及学历证明。身份证复印件、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。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,可先进行申报,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。
3、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。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,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,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。
四、上传电子申报材料
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。
(三)时间要求
请各单位重视此次申报工作。人事处接受纸质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下午5点前(交材料地点:行政楼413),逾期不再受理。提交纸质材料前,必须确认网上申报的信息已提交。
联系人:夏雪萍
联系电话:027-67884879
特此通知
附件:1、2018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
2、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申报表
博士后管理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